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依法参加民兵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参加民兵组织依法享受相关待遇。为适应国防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提高民兵队伍平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和《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征集适龄青年参加靖宇基干民兵组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参加条件
(1)政治条件:
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2)地域条件:
户籍地为靖宇县或在靖宇县长期居住、工作。
(3)身体条件:
符合民兵体检标准,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4)年龄条件:
18至45周岁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能人员和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5)优先范围:
退伍军人优先,共产党员优先,符合专业(防暴、消防、抗洪、抗震、救援、通信、气象、防化、交通运输、道路抢修、无人机、工程机械驾驶、医疗救护、心理、法律、舆论宣传等)要求者优先,企业、非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人员优先。优先支持以单位名义集体报名参加,便于统一组织。
二、基本要求
每年按县人武部要求参加集中点验、军事训练。
三、相关待遇
1.享受优待政策。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落实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基干民兵参加训练演习或执行任务前由负责组织的军事机关结合任务特点,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配备制式军服。根据训练或集体活动需要发放制式服装。
3.免费组织体检。按照新兵体检标准,重点对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进行检查。
4.专项经费保障。凡是参与集中组织的民兵训练与政治教育的民兵,根据参训天数,按规定发放相应训练补助。
5.表彰先进典型。根据年度军事训练、集结点验、比武竞赛等活动情况,年底对优秀民兵干部、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
四、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户籍或单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
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靖宇镇武装部:13134393355
那尔轰镇武装部:18743941177
赤松镇武装部:13843978811
花园口镇武装部:18643978381
三道湖镇武装部:13630793933
景山镇武装部:13943968933
濛江乡武装部:13104391100
龙泉镇武装部:13894023789
靖宇县人民武装部:15844937989(微信同)
靖宇县基干民兵队伍期待你的加入!
初审:魏思雨
复审:刘学云
终审:赵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