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非遗保护实际,决定开展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或独特性;
3.具有世代相承、活态存续的特点;
4.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项目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申报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至靖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出具申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件,简要说明申报项目的数量、理由和意义等。
2.提交《靖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容包括反映项目内容、历史、特征、价值、存续状况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反映项目重要价值和特征的代表性图片、照片,相关申报主体的资质、申报资料授权等证明和承诺书等,要求按格式规范如实填写。
3.申报录像片:反映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征和重要价值的音像资料,要求为DVD格式,以光盘的形式上交。
4.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可根据需要提交。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均必须为原件。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靖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凡不符合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受理。
五、地址:靖宇县矿泉南2号靖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王正宇 电话: 0439-7267510 15604392713
靖宇县文化广播和电视旅游局
2025年3月13日
初审:王政
复审:刘学云
终审:赵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