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农民朋友、参加秋收务工的兄弟姐妹们:
春播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在这个金色的时节,我们再次迎来了又一年的丰收季。近期因秋收需要,路上各类收获机械、运粮车辆渐多,同时参加秋收作业的务工人员流动较强、运力骤增。为保障我县秋收工作有序推进,助力广大农民朋友平安秋收,实现颗粒归仓、丰产丰收。靖宇县交通运输局向全县广大农民朋友和参加秋收务工的兄弟姐妹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致富道路千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请你们务必提高防范意识,时刻绷紧秋收安全这根弦,大家在庆祝丰收喜悦的同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切莫麻痹大意放过一丝隐患,全力确保我县秋收粮食生产安全。
二、运输安全要守住、遵章作业是要素。大家驾驶秋收车辆或农业机械时,千万不可超员载客、超载装货,也不要客货混装、擅自改装,更不得疲劳超速、酒后驾车。经过铁路道口、平交路口及通过马路时,务必事先注意瞭望,必须要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三、务工创收再繁忙、自护意识更需强。外出参加秋收务工时,请选乘合法正规客运车辆,切莫贪图便宜乘坐各类无运输资质的 “黑车”“超员车”,更不要图一时之便而聚集乘坐“三轮车” “载货车” “农用车” “拖拉机”等非专用车辆,我们要吸取历年事故教训,坚决护好自身安全。
四、通行环境要维护、共同爱护家乡路。秋季农田较为湿滑,各类机械、车辆由耕地驶入公路稍不注意就会带入泥土,既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又会对交通安全留下隐患。因此大家在进入主路之前,先在地头清理一下车轮上的残土,尽量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路域通行环境。
五、公路法规应知晓、路产路权占不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公路路面不断得到升级硬化。近年来许多农民朋友喜欢在公路上晾晒作物,殊不知自己已经触碰了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明文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我们须知,在公路上摆摊或打场晒粮,既妨碍车辆通行,又易引发事故,特别是农村公路较为狭窄,上述行为将会为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因此请广大农民朋友们不要将粮食放置在公路上进行晾晒。
广大农民朋友们,粮食满仓仍不足,平安才是最大福!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我县秋收期间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为我县粮食生产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最后,提前预祝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国庆节快乐、丰产丰收。
来源:靖宇县交通运输局
初审:王艳
复审:刘学云
终审: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