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水平,更好的完成民兵训练任务,靖宇县人民武装部现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专职教练员。主要负责民兵训练教学研究、组训任教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兼职教练员。主要负责民兵训练期间的组训任教工作。
二、专业类别
服役期间或目前工作从事工程机械、道路抢修、医疗救护、公路运输、伪装防护、心理专业、法律专业、广告设计、设备维修、车辆维修等专业,具备一定专业技能。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退役军人及具备相关技能证书人员优先录取。
(二)政治条件。政治考核合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身体条件。身体和心理健康,无重大伤病和传染性疾病,可承担高强度组训教学任务。
(四)知识技能条件。专职教练员,以退役军官为主,在部队担任过作训、组织、宣传、教员、主官等职务者优先,有一定文字材料功底,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军事共同和专业课目的教案编写、组训任教能力和教学授课经验;兼职教练员,具有组训任教能力和教学授课经验,可独立承担民兵共同、专业课目训练教学任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者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 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 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 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考评方式
依据《民兵教练员素质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基础知识考试、军事技能考察、教学组训示范的方式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基础知识:采取笔试或机试的方式组织。主要考核民兵训练政策法规、大纲课目内容、教学组训方法、创新方法手段、训练安全管理、组训注意事项等应知应会内容。
(二)军事技能考察:采取个人动作展示的方式组织。由受考人员从大纲规定的队列、轻武器操作、手榴弹投掷、单兵战术基础、卫生与救护、伪装与防护等课目中选取1项,进行军事技能展示,评定标准参照军事训练大纲执行。
(三)教学组训示范:采取现地讲解示范、集中考核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受考人员选取1个大纲规定课目,评委进行教学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四会”教学方式。
(四)成绩计算:考试的总成绩=基础知识考核分数×15%+军事技能考察考核分数×25%+教学组训示范考核分数×60%。总成绩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五)聘用:考试合格者,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考核成绩在60-75分的推荐认定为初级教练员、75以上的推荐认定为中级教练员(需参加军分区考核认证)。
五、薪资待遇
教练员日平均工资不低于277元,依规按照认证等级进行补助发放。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报名方式。1.详情咨询:马参谋联系电话:15844937989、0439-7816119;2.报名地址:靖宇县人民武装部(靖宇县靖宇大街470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专业资格等级证、机动车驾驶证、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资格审查。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靖宇县人民武装部
2024年9月20日
来源:靖宇县人民武装部
初审:魏思雨
复审:刘学云
终审: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