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提升自然资源和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和应对能力,8月9日,靖宇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体学习大会,将《反有组织犯罪法》送到机关干部职工身边。
会议中,靖宇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扫黑办主任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详细解读,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及其对于打击和预防有组织犯罪的重要性,还对当前有组织犯罪的常见形态及其社会危害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参学人员一边聚精会神听讲,一边将重点要点进行认真记忆。
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它明确了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范围,对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集中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陈宇)
来源:靖宇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初审:王艳
复审:刘学云
终审:王文涛 蒋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