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服务】我省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业务申领条件年限限制由“2年”扩展到“5年”

时间:2024-11-26 来源:平安靖宇
为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省公安厅在原有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居民身份证网上办理条件,由2年内在公安机关实地申领过居民身份证”扩展到“最新采集留存的照片信息年不超过5年”,为实现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网上办、掌上办”提供更多便利。
以下两种情况均可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一是16周岁以上且已采集指纹的我省居民,最新采集留存的照片信息未超过5年且户籍信息未发生变动、人像未发生较大变化的;二是46周岁以上持长期有效居民身份证且已采集指纹的我省居民,户籍信息未发生变动、人像未发生较大变化的。

      上述两种情况均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吉林公安APP、吉林公安微信小程序申请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受理成功后,可选择前往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自取或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来源:吉林户政

初审:关盛元

复审:黄锡坤
终审:魏同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