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千里之行,始于文明。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新风尚,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保障群众安全与道路畅通,营造更加安全、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向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行车守规矩,共做文明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员要树立文明行车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时遵守交通信号,坚决不闯红灯、不逆行。主动践行“礼让斑马线”,自觉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乘汽车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不向车窗外抛物、不分心驾驶、不随意鸣笛、不乱停乱放。
二、文明骑行讲安全,同做文明骑行人
非机动车骑行者要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各行“骑”道不抢行。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并系好卡扣。无牌无证车辆不骑乘上路。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在车行道右侧行驶。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骑行自行车须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须满16周岁。
三、文明出行显美德,齐做文明行路人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严格遵守路口交通信号。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马路。
四、参与践行同努力,争做文明守护人
每个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文明交通风尚,示范在前。中小学生要积极劝导家庭成员不驾驶无牌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广大志愿者要展示志愿者风采,传播良好文明风尚,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文明是城市最美的风景,城市因你而更加美丽,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理念,为建设美丽靖宇、文明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靖宇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靖宇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来源: 靖宇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靖宇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初审:王艳
复审:刘学云
终审:王文涛 蒋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