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稳定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执法成效,实现了高效监管与公平执法的双统一。
一是适用法治操作指引,提升执法效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针对防控过程中容易出现并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方面,靖宇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等操作指引,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定性、法律适用、责任承担、处罚措施提出明确指引,有效助力一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执法重点,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效率。另一方面,靖宇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适用了市监系统的执法裁量标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作出的具体限定,实现从严执法,公正办案。
二是积极组织法治宣传,更好遵法守法。为使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靖宇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法治宣传。一方面,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向全县药品和重要民生商店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告诫书》《公开(复工)通知单》等宣传公告,提示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市场价格违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点案件,法制机构均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从快从严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法制审查,各办案单位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依法履行执法公示义务,借助执法公示,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效果。
通讯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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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宇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