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餐饮企业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
12月12日,辽源市一小区门市房发生疑似燃气爆炸,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县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工作,确保餐饮燃气使用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靖宇县消防救援大队特向全县餐饮单位及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如下提示,请各餐饮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一、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燃气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体(以下简称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是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单位建立并落实燃气设施管理及燃气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保证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自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知识。
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配备合格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安装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确保燃气报警器24小时通电,并按期检测保证有效使用;使用液化气瓶的应安装使用不可调节的减压阀和燃气报警器、自动切断装置(减压阀不合格的应立即联系燃气经营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四、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使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灶具与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公分,软管严禁私接“三通”供多台燃气具使用,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定期检查软管连接处、卡扣固定等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定期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和密封圈,放置钢瓶和使用燃气的房间内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
六、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做到用气先检查,用气要通风、用气不离人、泄漏关角阀、睡前关角阀,做到“人离、火灭、阀关”,不得在通风不畅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用气。
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准擅自安装、拆除、拆修、改装、迁移管道燃气设施和计量器具。有燃气管道经过或者安装燃气用具、设施的房间禁止住人或堆放易燃易爆炸物品。不准在燃气设施上栓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
八、发生火灾要尽快切断气源(关瓶阀),切忌将瓶放倒,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清火灾发生位置、燃烧物质、被困人员情况等信息。
燃气安全,你我有责。燃气安全重于泰山,事关所有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各餐饮经营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警惕风险、警钟长鸣,严格规范做好本场所燃气安全使用工作,严密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靖宇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16日
初审:田家铭
复审:刘学云
终审:赵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