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革命军事馆作为吉林省综合性军事历史场馆,是保存、研究、展示党领导人民军队奋斗历程和伟大业绩的神圣殿堂。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各类革命历史文物史料和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文物征集的重点方向
(一)主展厅第一部分(1921年至1949年)
重点征集抗联实物,如刀枪、服饰、印信、文告、标语、用品等。
(二)主展厅第二部分(1949年至1978年)
重点收集以下内容:
1.吉林省“小三线”建设实物,如文件、印信、文告、标语、用品等;
2.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人民武装部实物,如文件、工作用品、印信、照片等。
(三)主展厅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1978年至今)重点收集以下内容:
1.1978年以来获得战区(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的奖牌、奖杯、证书、证章或锦旗;
2.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3位领导人时期及新时代各类教育活动方案、教案、自编学习书籍等相关资料,以及理论学习方案、教案、学习成果类集等相关资料;
3.收集各部队自己出版的宣传册、画册、理论书籍、重大典型宣传书籍和教材教案等(不涉密或涉密级别较低的);
4.《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解放军生活》等国家级刊物上刊发的长篇通讯或报道;
5.重大演习的宣传品,如旗帜、标语、条幅、战地快报、决心书、挑应战书、演习标识标签、徽章、纪念品等;
6.执行抗洪、抗震、抗击非典、抗击新冠疫情等抢险救灾重大任务时的工具、器具、宣传品等;
7.征兵、双拥等相关实物、资料等;
8.科技拥军相关资料、实物、研究成果、奖状、奖杯
9.协调日遗化武的相关资料、器具等实物;
10.事关部队建设的其他有关资源、实物。
(四)吉林军事历史文化专题展厅
重点收集吉林古代和近代文物,如刀枪、弓箭、大炮、军旗、服饰、印信、文告、标语等。
(五)军队现代化武器装备展厅
有条件的可协调驻军捐赠现役武器装备实物或模型。
(六)中国军服百年变迁展厅
重点收集我军97式及之前各时期军服实物。
二、征集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欢迎社会组织和个人,吉林籍老首长、老同志及家属后代,驻吉部队官兵、复转军人、民兵及离退休人员踊跃捐赠或提供线索。
1.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永久署名;对于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有偿征集。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品的,对于特别有价值的文物,根据革命军事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适当予以经济补偿,但展陈时不再署名。
3.限期寄存。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管理,革命军事馆将无偿做好专业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后合理利用。
4.原件复制。对特别珍贵的文物史料且没有捐赠原件意向的集体或个人,可捐赠复制品或提供文物原件,由吉林革命军事馆复制后归还原件。
5.调拨交换。集体或个人,军队或地方的博物馆、史志馆、纪念馆等文物史料展示、存放场馆,根据有关文物史料调拨、交换等政策规定,按组织程序实施。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或个人需确保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若与第三方有法律纠纷等情况,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捐赠单位或个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并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真实信息。
3.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由吉林革命军事馆建设办公室派人登门接受捐赠。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而后转入经常性征集。
联 系 人:陈帅 15844931155
联系电话:0439-7816119
邮 箱:18337755704@163.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靖宇县靖宇大街 470 号
编辑:魏思雨
责编:刘学云
审核:王文涛 蒋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