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1.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土特产、电子红包;
2.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值班补助等;
3.严禁违规用公款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及节日礼品;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旅游、联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
6.严禁利用机关食堂等安排接受宴请、违规吃喝、变相吃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岗位,致使值班电话不畅通,贻误工作等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靖宇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坚决严查快处,及时通报;对典型问题深挖细查,倒查背后领导责任,强化警示震慑效应,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举报电话:12388
靖宇县纪委监委
2023年9月21日
编辑: 田家铭
责编:刘学云
审核:隋信波 蒋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