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西工农街属商贩自发形成的露天集市,长期以来占用道路摆摊经营,交通受阻,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和车辆的出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更好的方便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根据群众对市场需求和城市管理的需要,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进行管理,从即日起将西工农街设置为定时、定点的临时性市场,经营区域在规定时间段,严禁一切车辆停放(老年及残疾人代步车可即停即走),坚决杜绝沿街堆放杂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每日下午02:00至晚07:00
二、经营区域
靖宇县西工农街(财政局公寓西胡同—刘氏名车)道路两侧,道路边石以下可占用1.5米宽主路面。
三、经营特点
该市场主要是以土特产品为主的零散商户聚集场所。
四、相关要求
1.经营者必须在下午02:00方可入市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结束后要将所有货物物品及支设物全部撤出,恢复原貌。在规定时间内未撤离的占道车辆(非机动车)及物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视为无主物予以清理;机动车等由交警大队依据有关要求予以处理;
2.摊位应根据实际在规定的区域内经营,摊位间要保持外观整齐,不得任意占用和扩大经营范围;禁止对路面和设施等任意进行涂画行为;市场内设有垃圾桶,商户所在经营区要保持区域干净整洁,严禁倾倒污水和随意丢弃杂物、垃圾;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扩音等设备扰民叫卖;市场内设有公共卫生间,严禁随意随地大小便;未经允许,严禁在规定区域外摆摊设点、乱堆乱放、占道经营;
3.经营者要自觉保护区域内园林绿化植被,不得随意攀折践踏,不得将物品堆放在绿化植被上,保护公共设施安全;
4.市场内禁止设立展柜展台等设施,禁止沿街烧烤作业经营行为。烧烤作业经营者可自行选择在室内或进入夜市开展经营活动;
5.沿街门市可在门前规定区域(滴水檐或雨篷下方或人行步道以上区域)内规范有序摆放经营物品,不得堆放杂物和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设立禁停禁行标识物,店外开展促销活动要事先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备;
6.市场经营区域内严禁车辆停靠占道经营;
7.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和处罚;
8.靖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派出执法组对乱停乱放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靖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派出执法人员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履行有关管理规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靖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靖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靖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9月8日
编辑:王政
责编:刘学云
审核:隋信波 蒋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