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高考、中考重要时间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弘扬文明新风,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二、严禁采取提前、延后、晚间宴请、分批次、化整为零设宴、他人代办等隐蔽方式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三、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索取、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
四、严禁用公车私用、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上学;
五、严禁公款报销送子女入学的差旅费用,或者找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等费用。
各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县委“四体同构”监督体系责任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及时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子女就学情况,强化监管。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信息互享,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县纪委或相关单位处理。县纪委监委将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9-12388
中共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 宇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