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靖宇县地名文化品味,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弘扬新时代地名文化特色和挖掘地名文化内涵,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吉林省地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我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道路街巷、桥梁、公园等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地名范围
对新建居民小区、道路街巷、桥梁、公园等分类进行地名征集,用于将来拟命名、更名作备用地名。
二、地名命名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的命名的规定;
2.着重体现靖宇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
3.地名用词规范,含义健康,体现民族特色与文化内涵;
4.不得以人名命名,无生僻字、歧义字;
5.不得与城区内已命名的地名重名,并避免同音;
6.不得使用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如:“中央、国际、日内瓦、威尼斯、皇、帝、御”等等;
7.命名建议应说明命名地名的来历含义,其文化依据、文化元素应准确、详实,为公众认同。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通讯地址:靖宇镇矿泉南路103号,邮编:135200
联系单位:靖宇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439-7266703 13894072358
邮箱:109034389@qq.com
来稿请在信封或者邮件主题栏注明“地名征集”
四、征集时间
自2023年5月10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五、注意事项
1.应征地名应为首创或者原创,注明应征地名为哪一分类(如居民小区)。
2.请应征者留下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络(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将自己的作品名称连同寓意简要说明一并报送。
3.对征集得来的名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将进行汇总、整理,并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选,对于入选的名称将予以公布。
4.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地名征集活动,命名一经采用,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将为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应征作品著作权与使用权归靖宇县民政局。
靖宇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
通讯单位:靖宇县民政局
编辑:田家铭
责编:刘学云
审核:隋信波 蒋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