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2.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等节礼及借节日之际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3.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8.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9.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
10.严禁党员干部饮酒、醉酒、隔夜酒驾驶机动车或无证驾驶机动车。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五一”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四风”,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形成风清气正的正向引导。
在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并查处的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效应,营造清风正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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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纪委监委
2023年4月20日
编辑: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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