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优待证的公告

时间:2022-05-10 来源:靖宇县融媒体中心

因为疫情原因,前段时间优待证暂停办理,现根据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安排,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从即日起恢复办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县辖区内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或三属优待证。

二、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靖宇镇辖区人员到所居住社区办理

三、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截止到9月30日

四、所需材料

(一)退役军人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5.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6个月以内)。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G,分辨率300dpi, 大小20K—50K。(标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

6.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本条所指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6个月以内)。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G,分辨率300dpi, 大小20K—50K。(标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彩色,无明显畸变。)

6.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注意事项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按照社区、分区域、分网格有序办理。申领优待证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卡、吉祥码,具体申领时间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为准。

靖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439-7829599

 

乡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靖宇镇

于雪梅

18504397858

蒙江乡

柴家杰

15943968006

三道湖

唐会忠

13843972783

龙泉镇

  

18743955585

赤松镇

谭焕臣

15944936869

花园口镇

魏长娥

13894029973

那尔轰镇

马振清

15844973629

景山镇

刘晓梅

18643972625

靖宇镇河北社区

杜安伟

15943961717

靖宇镇将军路社区

  

15943963315

靖宇镇联合社区

  

15500206192

靖宇镇长江社区

单慧敏

15526925890

靖宇镇河南社区

  

15304399066




 

 

靖宇县退役军人事务

2022年5月6日

 


编辑:刘学云 田家铭

审核:隋信波 蒋友全

来源:靖宇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