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4日起,恢复区域内部分经营性服务场所正常营业。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露天集市、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咖啡馆、茶楼(馆)、歌舞厅(KTV)、生活美容、美发、足疗店、按摩店、洗浴场所、健身场所、游戏厅、台球室等场所正常营业。
二、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个体诊所继续关停;教育部门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继续关停;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和开展集体宗教活动;大型会议、论坛、培训、养生授课等线下活动继续暂停举办;提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
三、恢复的正常营业场所要严控人员聚集,在行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严格落实人员限流、预约、错峰、“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通风、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行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予以关停整顿。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全县广大居民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出入各类场所要主动出示“三码”信息,自觉配合查验。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通告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视疫情变化适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来源:靖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刘学云 王政
审核:隋信波 蒋友全
来源:靖宇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