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靖宇县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加强县内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创造平安、有序、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靖宇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决定从即日起,在靖宇县域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尤其是对域内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以及摩托车违规上路、违法载人、不配戴安全头盔、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依法扣押违法车辆,并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现通告如下:
1.电动二轮、三轮车及摩托车上路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
2.电动二轮、三轮车及三轮摩托车禁止违法载人;
3.电动二轮、三轮车上路要靠右侧非机动车道行驶,禁止进入快车道行驶;
4.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号牌的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5.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识、标线以及消防通道等重点路段、区域违法停车,影响交通通行的;
6.上述车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行为。
对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靖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