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车辆管理的通告(2022第42号)

时间:2022-04-14 来源:靖宇广播电视台

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传播、蔓延,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现就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车辆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1.入靖管控。货车管控措施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服务站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放行对于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行业部门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行业部门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对无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过期的实行落地即检,抗原(免费)、核酸双检。防疫服务站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行业部门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其他车辆管控措施:来(返)靖其他车辆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由服务站人员向乡镇或社区核实报备情况,并进行信息登记;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乡镇、社区实行“点对点”对接,并按照要求采取管控措施。途经车辆管控措施:途经靖宇车辆由入口疫情防控服务站人员,检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加贴封条,并与出口疫情防控服务站人员进行信息对接,给予放行。

2.在靖期间管控。外地货运车辆在我县期间接收单位(行管部门、接收企业、矿泉水生产企业)要全程做好管控,并对来靖货运车辆驾驶室张贴封条,司乘人员不得自行揭开封条擅自出车,防止造成疫情传播,由接收单位(行管部门、接收企业、矿泉水生产企业)实行全程跟踪、闭环管理。外地入靖货车要直接前往交货地,沿途不得与社会面接触,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

3.离靖管控。原则上向我县运输重点物资的货车要在24小时内卸完货物并由行管部门和接收企业单位监督立即离靖。如发现进靖货车未按要求时限离靖的,将对司机采取集中管控并记入黑名单,对行管部门和接收企业单位采取问责等措施。

4.本县货车返靖归家。对这一类车辆要求其提前向各所属乡镇或社区报备实际出行路线,“双码一温”、48小时核酸检测等情况。乡镇或社区按其行程码落实管控措施,乡镇政府及时对各自辖区的货车司机做好排查,掌握司机的动态。

5.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对存在隐瞒行程、行程造假、核酸报告造假,拒不配合和执行我县对货车疫情相关管控措施行为的货车司机、货运企业、矿泉水企业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将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靖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刘学云 王政

审核:隋信波 蒋友全

来源:靖宇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