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早市管理,方便市民群众生活,提高早市卫生质量,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白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决定设置定时、定点的临时性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04:30-8:30(24小时制)
二、经营区域
河堤路(矿泉南路至实验小学大桥)
三、相关要求
1.经营者必须在上午8:30之前自行撤离早市市场,需将所有货物物品全部撤出,恢复原貌。未撤离的货物物品,将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2.区域内经营者严禁倾倒污水、丢弃杂物、垃圾;严禁向河内倾倒垃圾,做到人走地净;严禁随意大小便;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扩音等设备扰民叫卖;严禁在规定区域外摆摊设点、乱堆乱放、乱摆乱卖、占道经营。
3.经营者需自觉保持区域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整洁。
4.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处罚。
靖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04月12日